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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志征集通知
2013-04-08 14:02  

各系:

为了更好地展现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(简称中心)风采,彰显中心特色,体现我中心在对外交流、合作方面的形象统一性、规范化,为各系提供展示、竞技的平台,特面向全校师生推广此次中心标志征集活动。

一、征集对象

全校学生

二、创作要求(具体见征集方案)

1、体现心理健康的观念和特点,造型别致,创意独特,易于识别,图案清晰。

2、作品要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,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。

3、手绘版请用A4纸。

4、不得抄袭与侵权。

5、作品请注明创作者所在系、班级、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三、投稿方式

网投地址:59226977@qq.com;纸投地址:心理健康教育中心J2A203室。

截止时间:2012430日。

(详细要求见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志征集方案》)

四、评比与奖励

1、评审团在认真审阅应征作品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投票,决定获奖名次。

2、奖项设置:比赛将设置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5名,优秀组织奖若干。

3、获奖作品将以新闻形式发布在学院网上,并在“5.25”心理情景剧晚会上颁发奖品和证书。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
二〇一二年三月五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志征集方案

一、活动目的

为了更好地展现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(简称中心)风采,彰显中心特色,体现我中心在对外交流、合作方面的形象统一性、规范化,树立良好形象,特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中心标志设计方案。

二、征集对象

全校师生

三、创作要求

1、标志是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视觉识别系统的核心,要集中体现心理健康的观念和特点,寓意贴切,造型别致,创意独特,易于识别,图案清晰,色彩明亮大方,给人以深刻印象,可以手绘。

2、作品要注重人文内涵及艺术表现的结合,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,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。

3、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,如涉及抄袭、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作品一经采用,著作权将归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所有。

4、作品请注明创作者所在系、班级、姓名和联系方式,作品电子版JPEG格式、手绘板以A4纸格式于57日前交给各系学生心理干事。各系学生心理干事将作品清理汇总后与510日前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周婷老师处。

四、活动具体流程

(一)前期宣传(31-315日):

海报宣传:向各系下发活动通知,制作相关活动海报,并在宣传栏放置展板进行活动宣传。

(二)作品征集(316日—510日)

所有应征作品于201257日前交给各系学生心理干事,各系学生心理干事将各系应征作品汇总后,于2012510日前将电子稿作品发至邮箱:59226977qq.com,纸质作品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J2A203室(联系人:周婷老师)。

(三)评选510-525日)

1、评审团在认真审阅应征作品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投票,决定获奖名次。

2、奖项设置:比赛将设置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5名,其中,一等奖作品将被中心采用,在全校推广;中心将为作者颁发证书,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

(三)结果公布(525日前)

1、获奖作品将在心理网站上集体亮相展示,一等奖可下载使用。

2、向各系发布获奖名单。

3、获奖作品将以新闻形式发布在心理健康教育网站上,并在“5.25”心理情景剧晚会上颁发奖品和证书。

五、主办单位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
附: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概况

我院于1996年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机构,2005年正式命名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。中心现有专职教师三名,兼职教师十余名,承担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宗旨是:预防及调节学生不良情绪,加强学生个性特征培养,提高学生自我认识能力,帮助学生适应社会、开发潜能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中心本着“一切为了学生”的宗旨,结合大学生在适应、学习、人际、恋爱、就业、情绪等方面出现的问题,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个体咨询、电话咨询、网络咨询、团体辅导和朋辈辅导,并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、培训心理学生干部、专题讲座等方式向学生传授心理健康常识、心理保健技巧,传播心理健康理念,提升心理健康文化氛围,加强心理健康内涵建设,从而提高学生的整体心理素质,尤其是提高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,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发生,维护和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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